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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高效共享 浙江民事案件“在线鉴定”改革见成效

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1月8日讯(记者 俞笛)今天(8日)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等三级法院联合浙江省司法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民事案件在线鉴定改革工作试点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17年浙江全省法院受理各类一审民商事案件数量达到85.3万件,居全国第三。需要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案件量也是逐年增长,稳占民商事案件一审收案数5%左右。仅就杭州地区而言,2015年至2017年,两级法院共有委托司法鉴定案件11329件,年均存在鉴定需求案件在3700件以上,且每年保持继续增长。目前,全省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机构共51家,司法鉴定人802名,2017年办理司法鉴定业务136506件,同比增加10.6%。近5年来全省司法鉴定机构所均业务量和人均业务量分别是全国平均5倍和4倍左右,居全国第一。

据了解,余杭区法院作为改革试点,于2017年11月底全面上线运行在线鉴定系统平台,截至2017年12月底,平台已经与11家鉴定机构实现数据共享,成功完成在线鉴定案件364件,平均鉴定期限从3个月以上缩短至25天以内,凸显了“民事案件在线司法鉴定”的便捷性和先进性。目前,在线鉴定系统已在法医类、物证类、影像资料类鉴定中推广适用。

当事人有鉴定需求案件,争议不大且其他各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的,可通过在线司法鉴定平台选定鉴定机构、传输检材等,径行启动文证审查。当事人争议较大或当事人申请需要参与鉴定过程的,通过在线司法鉴定平台选定鉴定机构,并选择线上或线下处理。如线上处理难以达到鉴定要求的,检材传输等可通过线下处理。在线鉴定模式实现全程在线,可当场选定鉴定机构、在线缴纳鉴定费用,在线收悉鉴定须知、鉴定结论,全程留痕,全程公开,实行节点管理,接受各方监督,遏制了“鉴定黄牛”的生存空间,大大提升鉴定的公信力。

通过试点改革工作,浙江法院与司法厅构建协同工作、共建共治、信息共享的机制。法院将审判中掌握的鉴定信息及时反馈给司法行政部门,便于司法行政部门及时高效的对鉴定机构进行评价和监管;相对应的,司法行政部门也及时将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变更、处罚等情况向法院通报,实现司法鉴定用户和管理者的紧密对接。下一步待试点经验成熟后,浙江高院将出台试点改革配套文件,在民事审判领域全面推广在线鉴定改革工作,并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实现全省推广。

据了解,浙江法院还将试行鉴定意见书网上公开制度,将司法鉴定的过程和结论公开晒在网上,接受全社会监督,以此倒逼鉴定机构规范执业,提高鉴定意见的可靠性和透明度,也有利于谴责“司法黄牛”提供虚假证据的不诚信行为,减少多家重复鉴定,择高索赔事件的发生。另外,浙江法院将借用在线鉴定平台,尝试开展鉴定人员在线出庭接受质询,提高鉴定人出庭比例。

“司法鉴定制度是司法公正的保障。”浙江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潘广俊说,下一步,浙江司法鉴定工作要继续推进司法鉴定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信息化建设,为保障司法公正发挥作用。